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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21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的评选活动将按照学校文件《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179号)》(附件1)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202010号)》(附件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细致评审,认真完成评奖评优工作。

我院成立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院(系)本科生先进个人评定细则,组织学生申报、初审等工作,其成员包括院系主要领导、专任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本科生代表任委员。

二、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名称

金额:(元/人)

参评对象

校三好学生标兵

2000

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校三好学生

国家奖学金

8000

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本科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由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上报。)

注意:

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保证学校发放的“签约银行卡”处于激活状态(存过钱)。

2、所有参与评选的同学必须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奖学金申请,如不按时申请,视作放弃参评该项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三好学生奖学金

2000

学习优秀奖学金

1200

校优秀干部奖学金

800

自强奖学金

800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800

社会公益奖学金

800

学习进步奖学金

800

科技创新奖学金

800


三、评选流程

(一)申请方式

1、优良学风班由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22-928日,申报系统为:

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注: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填报的班级名称应为上一学年班级标准全称,并与院教务科打印成绩单中班级全称一致)。

2、奖学金申请

学生登陆: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申请时间为922-928日。

(二)评审流程

1922日,各年级组织年级学生在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申报,并组织评选工作,在年级内将评选结果公示后无异议,928日前向学院上报最终获评人员名单,并完成学工系统的年级审批流程。

2、学院依学生申报、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院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学工系统完成奖学金审批。

3、院系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复核或评审。

4、学校公示评优结果,无异议后,表彰获奖学生,发布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

四、注意事项

1、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育人导向功能。在表彰奖励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凡已获得表彰奖励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励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各年级在遵循《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年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选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奖学金的评选。

3.如有疑问请联系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组,联系电话:027-87792600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3.《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预通知》



集成电路学院

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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