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院人才培养,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深圳数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设立“数马电子助学金”,旨在激励和帮助集成电路学院品学兼优且经济有困难的研究生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在未来的科研事业中取得成就,贡献社会,为国争光。现将2023-2024学年度数马电子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具有积极影响力。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注意拓宽知识面,注重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3.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及重大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需研究生期间获得)。
4.在学院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5.家庭贫困或最近遭受重大变故的优先考虑。
二、奖励范围及金额
1.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别特别困难的博士可以纳入其中,但80%以上为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所获知行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元。
2.助学金额度如下:
一等助学金不超过4名,资助金额5000元/人
二等助学金不超过10名,资助金额3000元/人
获奖者同时颁发“数马电子助学金”证书,并获得深圳数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带薪实习资格。
三、评审材料
1.数马电子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档填写后打印,手写签名后提交);
2.个人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介绍个人在校情况以及申请理由,不得少于800字。纸质档需要手写签名);
3.个人成绩单(加盖公章扫描);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5.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说明:以上评审材料1-5均同时需要电子档和纸质档)
四、评审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申请人需要将纸质档评审材料充分准备好,规范填写表格,认真撰写申请书,材料的格式内容也将是审核的一部分。需同时提交电子档材料和纸质档材料。电子档材料按“姓名-学号-数马电子助学金申报材料”命名,存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截至提交时间:2023年9月26日17:00前。
2.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进行初步认定并签署推荐意见,再向“数马电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获助学生名单。“数马电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获助人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3.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获助学生的名单,并在集成电路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朱玉玲 15271921849
电子档材料发送地址:1553984676@qq.com
纸质档材料提交地址:光电信息大楼A202研究生辅导员处
集成电路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