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通过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机制,培养有理想、有追求、 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 有修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 号)》,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研究。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
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 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 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 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三好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依照“学生申报与导师推荐、(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4月3日-4月10日,学生自主在线申请、党支部鉴定。请有意向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同学登陆http://yjsjz.hust.edu.cn/“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线下向所在党党支部支部书记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鉴定通过者,结合鉴定情况和历年表现,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院系副书记逐级进行在线审核。
2. 4月10日-4月20日,学院初审阶段。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初审名单经院(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学工处复核。
3. 5月1日- 5月16日: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 5月26日- 5月30日,复核名单通过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学校通知链接:https://gszz.hust.edu.cn/info/1085/3679.htm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辅导员或资助德育助理,联系电话,027-87792600.
集成电路学院
2025年4月3日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 号)》
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
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
4.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