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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9-03 点击量:次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14]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工〔2026〕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

3.普通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基本学制;

4.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5.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6级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6.2026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指标

按照学校下拨指标,2026年我院有11个博士国家奖学金指标,18个硕士国家奖学金指标。

三、评选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30日

四、申请条件

见《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我院研究生采用在线申请+线下提交的方式申请国家奖学金。

1.在线申请:研究生于2026年9月4日-9月10日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 (网址为http://yjsjz.hust.edu.cn/)完成在线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登录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选择自己的成果条件。

2.线下提交: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同时上交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第六条)。

(1)申请者将纸质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装订之后,于2026年9月10日中午12:00前交到光电信息大楼A321朱老师处,所有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zhuyuling@hust.edu.cn(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格式为“2026国奖申请+硕士/博士+姓名+学号+电话号码”)。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原则上由导师签字。此表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

(3)附件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个人成果材料》(附件2)、《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3)、《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个人成果详细统计表》(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6)。

(4)特别注意:

A、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所有文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模板格式),上报有效个人成果,严格按照《院字[2026]11号-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期刊与会议分类列表》上的规范填写期刊名、ISSN码、论文级别,填写清楚文件名称,和所在文件位置,并确保期刊名与学院文件统一、字母大小写一致;如有在以上文件中没有提及的期刊类别,请在备注栏注明清楚。

B、上述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成果统计表上所有成果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给学院。论文见刊的需要见刊证明(只需提供包含文章标题、作者、单位等信息的部分页面,不需要全部);论文录用的需要录用接受函;专利需要授权证明或授权证书等复印件;竞赛需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专著需要图书的封面、扉页和目录复印件。请将以上所有加分成果的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的文档(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以扫描或拍照后做成pdf格式),以“学号+学生姓名+成果展示”命名。

C、所有加分依据《院字[2026]10号-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来认定。

(二)院系评审

1.资格初审

学院于2026年9月10日-9月14日,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组织加分项的审核工作。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申请中涉及到的加权成绩、论文录用通知或竞赛成绩等,以9月14日中午12:00前为统计截止日期。审核过程中,提供一次材料增补或修订机会。

学院于2026年9月14日-15日,对申请材料与初选入围(答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学校核定名额公示初选入围(答辩)学生名单,按照不超过1:1.5入围。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及时向研究生辅导员反映;公示期过后,再有异议,概不受理。

特别注意:公示期内如发现材料不实者,一经查证,直接取消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2.党支部鉴定

按照学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对于所有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5),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并最终确定答辩资格。

3.专家评审

学院将于2026年9月16日-9月22日期间组织候选人按博士和硕士分组进行评审和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院系公示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国家奖学金候选名单,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候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暂定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候选名单于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汇总

(一)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

2、《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个人成果材料》(详见附件2);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详见附件3);

4、《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个人成果详细统计表》(详见附件4);

5、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一份,以“学号+姓名+成果展示”命名;

(二)纸质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个人成果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3、《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个人成果详细统计表》(详见附件4);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详见附件5);

5、个人所有获奖成果的证明材料一份(即电子版材料5的打印版)。

七、申诉渠道

学生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电子邮箱:zhuyuling@hust.edu.cn

联系电话:027-87792600

办公地点:光电信息大楼A321

附:学校通知链接:https://gszz.hust.edu.cn/info/1085/3828.htm

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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