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拟定于2026年4月中旬召开集成电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学代会学生代表推选工作说明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参会正式代表的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本科生各班级每个班1名,共53名;
2.学院各学生组织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推选代表17名:
综合服务中心2名
学业发展与创新创业中心2名
心理服务中心2名
文体中心2名
新闻宣传中心2名
党员服务中心2名
资助服务中心2名
团委组织部1名
团委思宣部1名
团委社会实践部1名
3.在推选过程中,应保证党员代表不低于7%、女生代表不低于5%。
三、产生办法
1.各本科班级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学院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推选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班学生,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学生代表推选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1名第四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
2.各学生组织组织成员进行学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推选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组织成员,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召开“学生代表推选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本组织的学生代表候选人。
3.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代表推选结束后,代表候选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1)和《集成电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2),各年级负责人或学生组织负责人对材料进行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大会筹备工作组将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产生正式代表。
4.各组织、班级如因故放弃代表名额,或已当选的代表因故放弃代表权利的,报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所放弃的代表名额不补入其他班级,以在“学生代表推选会”投票选举中班级成员得票数为序,依次递补。
备注:各班级、学生组织应提前向年级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报告召开代表选举会议的时间、地点等。
会议须包括如下议程:
1.介绍学院学代会的基本情况;
2.班长、组织负责人进行选举纪律教育;
3.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及简历;
4.通过选举办法;
5.正式选举。
四、学生代表的主要职责
1.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订学生会章程
3.讨论并审议集成电路学院提案工作
4.选举产生集成电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5.处理其他事关全院同学的重大事件
五、其他
1.学代会是实行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各班级、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代会的组建工作,做好本次学生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年级负责人或学生组织负责人对材料进行汇总后于2026年4月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945224245@qq.com。
负责人 |
22级负责人陈燕翔 |
23级负责人李 焱 |
24级负责人李士乾 |
25级负责人徐梓沁 |
学生组织负责人李焱 |
联系人:李焱 2945224245(QQ)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学生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