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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4-07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思想引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号)》,决定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八年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申请优秀毕业生条件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必备条件

1)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大学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毕业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

6)在校期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工作职务或学生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2.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3)(4)(5)(6)条的限制。

1)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2)获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外文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个人)”“三好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比例

集成电路学院拟推荐获评学生比例不超过当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0%。根据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集成电路学院共有58个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线上收集申报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Yk1CbG5zZmd6QkR4

同时,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具体操作见附件2《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申请截止时间:202541117点。艺术特长生由艺术学院组织评选,体育特长生由体育学院组织评选。

注:所有申请必须按时提交,过期视为无效申请。

2.各班级内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评选,班级内评选结果上报至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

3.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审核无误后进行院内公示,并报送校学生工作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务必确保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集成电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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