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5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集成电路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年)》,现开展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
7.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如下:
1)集成电路学院2024、2023、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集成电路学院2024、2023、2022、2021级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集成电路学院2024、2023、2022、2021、2020级直博生;
(二)上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有课程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7.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8.有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评审细则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申报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
中期考核合格以研究生院培养系统数据为准,请欲申请一等、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先核实是否在第1次完成中期考核答辩并通过。
(四)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推生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统考生按照考研录取综合总成绩排序评定。
(五)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及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符合条件的参评人数比例,把奖学金指标分到系,各系综合参考学业成绩和开题、中期考核结果、科研、竞赛等多方面情况组织评选。
(六)研究生参评的各类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硕博连读生博士一年级除外)。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2024年10月10日-10月13日,学生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根据各系的评审结果,由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
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申请理由至少不少于100字,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取消评选资格)。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2024年10月13日-10月15日,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获奖名单通过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3)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二)党支部鉴定
为贯彻落实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突出党支部主导作用的相关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2),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鉴定表由支部书记暂存,后期由研工组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申诉渠道
学生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电子邮箱:zhuyuling@hust.edu.cn
联系电话:027-87792600
办公地点:光电信息大楼A321
学校通知链接: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626.htm
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