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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成电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拔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3-19 点击量:

全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拟定于2024411日下午召开集成电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学代会学生代表推选工作说明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全日制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参会正式代表的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 本科生各班级每个班1名,共56名;

2. 学院各学生组织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推选代表10名:

综合管理中心1

学业发展与创新创业中心1

心理服务中心1

文体中心1

新闻宣传中心2

党员服务中心2

资助服务中心2

3. 在推选过程中,应保证党员代表不低于7%、女生代表不低于5%


三、产生办法

1.各本科班级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学院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推选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班学生,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学生代表推选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1名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

2.各学生组织组织成员进行学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推选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组织成员,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召开“学生代表推选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本组织的学生代表候选人。

3.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代表推选结束后,代表候选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1)和《集成电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年级负责人或学生组织负责人对《集成电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进行汇总,大会筹备工作组将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产生正式代表。

4.各组织、班级如因故放弃代表名额,或已当选的代表因故放弃代表权利的,报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所放弃的代表名额不补入其他班级,以在“学生代表推选会”投票选举中班级成员得票数为序,依次递补。

备注:各班级、学生组织应提前向年级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报告召开代表选举会议的时间、地点等。

会议须包括如下议程:

1.介绍学院学代会的基本情况;

2.班长、组织负责人进行选举纪律教育;

3.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及简历;

4.通过选举办法;

5.正式选举。

四、学生代表的主要职责

1. 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 修订学生会章程

3. 讨论并审议集成电路学院提案工作

4. 选举产生集成电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5. 处理其他事关全院同学的重大事件

五、其他

1、学代会是实行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各班级、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代会的组建工作,做好本次学生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代表的选举工作。

2、《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以电子档方式提交,各学生代表在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于2024325日晚21:00点之前发送至对于指定邮箱,由各年级、学生组织进行汇总(见附件1)。

负责人

邮箱

20级负责人曾如利

1950544574@qq.com

21级负责人张心雨

3142067600@qq.com

22级负责人陈燕翔

1569670680@qq.com

23级负责人熊佳熠

2209370185@qq.com

学生组织负责人赵乾宇

3505383611@qq.com


请各班班长或学生组织负责人通知各学生代表加入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群聊:642223045

联系人:

冯璐瑶 1936089762

赵乾宇 3505383611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学生会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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